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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妇联 2026年4月1日第11次党组会审议决定,拟公开比选新媒体宣传服务暨妇女思想引领活动项目承接单位,并明确比选流程及方式。按照《****妇联****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妇知〔2023〕29号)文件要求,2026年4月15日,省妇联****妇联新媒体宣传及妇女思想引领活动项目集中比选,共4家机构参加比选,分别是:**巾帼园****中心)、**乐音文化****公司、**志同****公司、**中视****公司。经过专家评审,按评分高低,入选的机构为:**巾帼园****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1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妇联宣传部纪检工作人员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正式比选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入选机构。
纪检工作人员:刘老师
联系方式:139****4066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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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