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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15
| 项目名称 | **金丝绞瓜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草沟镇于韩村、长沟镇朱彭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44.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鲍海涛 |
| 联系人 | 朱杰 | 联系电话 | 151****3913 |
| 项目投资(万元) | 31727.2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金丝绞瓜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项目(一期),主要包括金丝绞瓜育苗工程、金丝绞瓜种植示范工程等,具体如下: 1、****基地 本项目拟流转长沟镇朱彭村土地约28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337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智能化玻璃温室、种植辅助设施、园区配套设施等;辅助停车场及绿化、智能温控通风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给排水、变配电、暖通、消防、环保等工程。 2、金丝绞瓜种植示范工程 项目拟流转草沟镇于韩村土地3000亩,包括田地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电配套、地力提升等,委托****进行3000亩优质金丝绞瓜(轮作小麦)种植。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各构筑物排出的废水,均排至污水处理系统后处理。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经过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的水自流入附近的河流中,一体化系统中产生的污泥定期进行清掏,污泥由业主外运安全处置;格栅井的栅渣由人工定期清理;调节池沉砂由污泥泵定期抽送外运;生物处理系统剩余污泥利用吸粪车每年吸一次外运。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各构筑物排出的废水,均排至污水处理系统后处理。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经过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的水自流入附近的河流中,一体化系统中产生的污泥定期进行清掏,污泥由业主外运安全处置;格栅井的栅渣由人工定期清理;调节池沉砂由污泥泵定期抽送外运;生物处理系统剩余污泥利用吸粪车每年吸一次外运。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工程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将统一采用收集送至专业处理设备进行专业处理,避免其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本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游客的秩序管理,防治大声喧哗,同时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采用声屏障等物理措施加强防治。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中应注重现状道路与原有规划合理的衔接,在保证工程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石挖填方量。并做好施工期间临时排水措施,以利于积水排泄,对高挖方道路两侧进行边坡治理,对危险地段砌筑条石堡坎,减少水土流失。对有条件绿化的地带,根据当地的植物适地条件进行绿化。对建筑材料场地,包括土料场和砂石料场,在施工结束后,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对道路绿化带,则根据当地条件,选择观赏性较强的植物和花卉进行绿化和美化。 | ||
| 承诺:**** 鲍海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鲍海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