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开展智能仿生假肢适配202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框架协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作为**省本级预算主管部门,按照《政府框架采购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要求,开展智能仿生假肢适配202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4、采购需求:
1.本项目共包括2个智能仿生假肢品种,按2个采购包实施,总预算金额1000万元,具体如下:
2.采购包1.智能仿生假肢(前臂):采购规格及技术参数按《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规定,采购数量预计37例,最高限价50000元/例,采购预算金额185万元。
3.采购包2.智能仿生假肢(大腿):采购规格及技术参数按《征集文件》规定,采购数量预计163例,最高限价50000元/例,采购预算金额815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预公告期限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五、联系方式
征集人:****。
联系地址:**市**区东大路73号省直**大院1****残联康复部。
联系电话:0591—****8511。
如有意见,请于预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163.com。
本公告为预公告,****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为准。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开展智能仿生假肢适配202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框架协议征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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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