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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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至**国家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4-15


根据**至**国家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2305

传 真:020-****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至**国家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县;******区;******区;******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至**国家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段改扩建工程沿既有高速公路进行改扩建并**2条支线,主线始于粤闽两省交界处,与**省漳诏高速相接,沿线途经**市**县和**区、**市**区**湖区,终点止于**市**互通。主线全长约65.4 km,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为粤闽界~古笃互通段为120 km/h、其他路段为100 km/h。改扩建后主线共设桥梁110座、涵洞151座、互通立交13处、分离式立交8处、服务区2处、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各1处。****港支线和**支线,均为双向4车道。**港支线全长约5.7km,全线设桥梁3座,涵洞17座,互通式立交2处、收费站1处。**支线全长约15.1 km,全线设桥梁9座,互通式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1处,收费站3处。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低噪声路面、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有关声环境质量管理要求。采取的声屏障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应当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等相关要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邻近生态保护红线路段,优化施工时序和施工方案。妥善处置及转运弃土,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加强施工期监督巡护。合理设置大临设施。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大临设施的设置应尽量远离地表水体。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中心、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委托外运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场地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施工场地做到洒水抑尘等“六个100%”。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密闭运输。拌合站进行封闭处理或者安装除尘装置。
营运期:****服务区、管理中心服务设施餐饮配备高效率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原公路破除的废渣部分回收,其余运****政府指定消纳场;施工和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跨越II类水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桥梁防撞护栏提高等级,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联动。严格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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