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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燃气经营许可(汽车加气)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25〕215号)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公司贵****公司中心加油站新增加气功能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中国石****公司****公司****加油站、威围高速一站、威围高速二站增加加气功能申报材料符合《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燃气经营许可(汽车加气)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25〕215号)相关规定,经****2026年4月13日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中国石****公司****公司新合加油站、威围高速一站、威围高速二站新增加气功能。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857-****929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C区4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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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