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诺口腔

审批
江苏-徐州-贾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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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5

项目名称 宇诺口腔
建设地点 **省**市**区大吴街道桃园小区26-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81.41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周帅帅
联系人 周帅帅 联系电话 155****2191/180****3031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诊所建设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租赁**省**市**区大吴街道桃园小区26-5商铺,建筑面积81.41㎡。项目设置牙科综合治疗台2台,开展口腔科门诊诊疗服务(无住院床位),日接诊量约20人次。配套建设医疗废水消毒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不涉及传染病诊疗、住院服务。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二氧化氯消毒设备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黄色医疗废物袋、利器盒内,暂存于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置,签订正式处置协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牙科治疗设备、空调外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安排运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承诺: 周帅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周帅帅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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