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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15
| 项目名称 | **县三塘镇、石塘镇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三塘镇、石塘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4233.8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符佳豪 |
| 联系人 | 兰超 | 联系电话 | 152****855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929.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5-1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内湖治理工程:整治内湖面积约2.72平方公里,清理水域障碍物约49.69万立方米,清淤约409.13万立方米,生态护岸19.32公里,通过补充水生动植物、投放复合微生物制剂等方式恢复水质; 2)控源截污工程:**截污管道8.26公里,针对内湖周边生活污水、农田尾水、地表径流水建设6.35万平方米人工湿地,阻断污染水体直排入湖; 3)入湖沟渠疏浚工程:清理54.36公里水渠水面垃圾,清理污染底泥35.55万立方米,排水渠生态化改造32.1公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施工,配套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每天不得小于5次);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严禁超载,避免沿途撒漏。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由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多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直排区域内周边水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各类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固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固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固废物暂存处,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居民休息时间施工,严禁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的限值要求。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留项目用地范围内可利用的植物,避免深挖深填,避免雨季作业,降低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
| 承诺:**** 符佳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符佳豪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