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采购答疑公告-变更公告
****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采购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8日
二、答疑信息
经比选代理机构汇总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问题1:针对《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一)立案及(二)财产保全的时限要求,根据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多年诉讼实践经验,各地法院常因案件数量庞大等原因暂缓立案、要求等待立案等情况,此非投标人所能控制。投标人能承诺在要求期限内尽早提交立案及财产保全,****法院的密切沟通。但法院具体何时受理及执行,并非投标人单方面所能保证,须以法院实际办理进度为准。恳请贵方对上述时限要求予以明确或调整,以便投标人准确响应比选文件。
答复:比选文件第五章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内容不变,要求律所按照我方要求时限完成立案、财产保全工作。
问题2:已经点击参与,但未提交平台服务费,还能否继续参与后续投标。
答复:经咨询比选代理机构,未提交平台服务费,则无法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电子版,供应商是否具有参与比选资格,以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止,系统显示已下载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为准。未缴费的,无法参与本次比选采购,不影响参与其他项目的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问题3:比选文件第三章第十三条比选报价评审计分表中单项总分值前后不一致。
答复:比选文件第三章第十三条比选报价评审计分表中“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价差(D)=|供应商总报价(P)-基准评标价(K)|,P=K得满分20分”修改为“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价差(D)=|供应商总报价(P)-基准评标价(K)|,P=K得满分”。
本项目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答疑日期:2026年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答疑公告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选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比选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观沙岭街道**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13#栋3层316室
联系人:简 成
联系方式:0731-****042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马王堆中路248****集团2楼
联系人:罗先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0731-****7667
五、监督部门
采购监督:**湘江新区****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 话:0731-****0420
地址:**省**市**区观沙岭街道**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13#栋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