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墩镇陂湖村沸水陂ZK2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紫自然矿公示〔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细则》《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3〕4号)《**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委****交易中心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4月10日16时网上挂牌出让**县水墩镇陂湖村沸水陂ZK2井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县紫城镇**路4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2126XM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地点:****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县水墩镇陂湖村沸水陂ZK2井饮用天然矿泉水
开采矿种:97010 矿泉水
地理位置:**位于**县**123°方向直距约28km处,行政区划隶属**省**市**县水墩镇管辖。**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5°25′18″,北纬23°31′05″。
面积:0.543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955.12 | ****4847.77 | | |
| 2 | ****955.12 | ****5715.50 | | |
| 3 | ****737.78 | ****5715.50 | | |
| 4 | ****339.20 | ****5437.91 | | |
| 5 | ****123.56 | ****4847.77 | | |
| 207.161 | 23.261 | A | 1 |
**储量:根据《**省**县水墩镇陂湖村沸水陂ZK2井饮用天然矿泉水**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26〕12号),截至2024年8月31日,查明**县沸水陂矿泉水水源地ZK2井C级允许开采量98立方米/天(水位降深为57.61米),**储量规模为小型。
开采标高: 207.16米至 23.26米
**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未开发利用,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方案编制指南》等要求编制矿产**开采方案,经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开采方案进行开采作业;开采方案需要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批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经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严格执行经审查通过的**生态修复方案,落实年度治理恢复任务,无条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生态修复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监督管理按有关法规执行。
拟出让年限:10.0年
起始价:16.2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0%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16.29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分期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9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
本公示在 ****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