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海岛典型动植物保护修复工程(花鸟山岛鸟类生境优化工程一期) | **省**市嵊**花鸟乡 | ********林业局、****管理局) | **观赏鸟展棚,总用地面积约794平方米,设有出入口大厅、观赏区、展示区、办公区、储物间、卫生间等。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环评文件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在大风天气避免进行搅拌等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搅拌混凝土的场地采取设置封闭式防护棚或者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保持工地外道路清洁,若发生建材或渣土撒落影响路面整洁,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扫。 (2)施工场界设置遮挡围护设施;严禁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建筑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并采取覆盖篷布;水泥、砂石等易起尘材料轻装轻放,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应用篷布遮盖;施工现场出入口对进出车辆车轮进行清洗,出场时必须将车轮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卸、运输作业。 2、废水 (1)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修建集水沟和废水收集处理池,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排入废水收集池。采用沉淀-隔油处理方法对该废水进行简易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泥沙用于回填,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处理站。 3、噪声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并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 (2)夜间和午休期间(22:00~06:00,12:00~14:00)禁止施工; (3)加强设备养护和保养等措施; (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 4、固废 (1)建筑及装修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综合利用的则外售,不可综合利用的运至花鸟乡主管城建部门指定区域堆放并外运,最终实现零排放; (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实现零排放; (3)隔油沉淀产生的污染物(废油)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 营运期不排放工业性生产废气,仅有少量恶臭异味,主要影响范围为观赏鸟展棚内部,对外环境影响甚微,本环评要求各类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桶、展示区等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加强管理,定期冲洗地面,减少异味产生。 2、废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展棚清洁废水经三格式玻璃钢化粪池预处理达****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政府安排抽粪车定期抽运****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选择安装位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加强观赏鸟展棚管理,禁止采用大功率音响设备对外宣传。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每一年清捞一次,清捞后采用可密闭防渗漏桶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鸟类粪便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处置;病死鸟类单独收集后委托无害化处理机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580-****566****中心) 0580-****762(嵊******执法队)
联系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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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执法队
****环境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