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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立项建设**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大交威区域矿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工程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有效管控**县区域矿洞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同意建设**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大交威区域矿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
**县岩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大交威区域矿洞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工程
三、项目代码
****
四、建设地点
**县茶乡龙台村各老寨屯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9平方米在线监测监控室,配备总锑、总砷、流量在线检测设备及在线监测系统硬件与软件,20口地下水监测井;
(二)购置1套10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设备,**设备间500平方米,安装收集管6000米;
(三)场地平整29592.08平方米,铺设多层土工布等35510.5平方米,500毫米黏土层14796.04立方米,300毫米厚种植土层 8877.62立方米,刚性垂直污染防控阻隔墙高压旋喷桩14971.6米,挡土墙1752米,矩形断面浆砌石排水沟1565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计划投资3458万元,资金来源:2026 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444万元,自治县本级财政资金1014万元。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改革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 电话:0771- 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 **** 2026年3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