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2050T****604
二、合同名称:**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区野果林主要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区野果林主要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188****526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工业园区A区科研楼1002号
联系方式:193****55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县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区野果林主要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7558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无人机防治作业面积5万亩,其中:1.对3.5万亩(则克台镇2.2万亩地、塔勒德镇0.6万亩、阿勒玛勒镇 0.5万亩、卡普河沟0.2万亩)野杏林发生的杏鬃球蚧,采用无人机化学喷雾进行防治。2.对阿勒玛勒镇1万亩野苹果发生的苹果小吉丁虫,无人机化学喷雾防治1遍,防治作业面积1万亩。3.对阿勒玛勒镇0.5万亩野苹果林苹果枝枯病开展无人机化学喷雾防治1遍,防治作业面积0.5万亩。(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无人机防治作业面积5万亩,其中:1.对3.5万亩(则克台镇2.2万亩地、塔勒德镇0.6万亩、阿勒玛勒镇 0.5万亩、卡普河沟0.2万亩)野杏林发生的杏鬃球蚧,采用无人机化学喷雾进行防治。2.对阿勒玛勒镇1万亩野苹果发生的苹果小吉丁虫,无人机化学喷雾防治1遍,防治作业面积1万亩。3.对阿勒玛勒镇0.5万亩野苹果林苹果枝枯病开展无人机化学喷雾防治1遍,防治作业面积0.5万亩。(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按照要求分阶段完成防治,具体以合同中甲方指定防治任务为准。 (具体防治时间由第三方提供)。
服务标准:通过项目实施使野果林内病虫害危害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虫口密度和病菌量基数大幅度降,危害减弱,不发生次生灾害,达到有病不扩散、有虫不成灾、发生范围逐步氏,缩小的目标,使治理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维护防治区生态安全,最终达到可持续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目的。山区野果林杏鬃球蚧防治样地虫口减退率均达80%以上;苹果小吉丁虫飞防防效不低于80%;不发生苹果枝枯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达到有虫不成灾的目标。
2.合同金额(元):7558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