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比 选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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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比 选 公 告

本项目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业主单位为 **** ,委托比选的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欢迎被邀请单位叁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

2.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比选内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一。

5.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12个月。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比选人的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有能力完成本比选文件所述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其经营活动涉及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格。

3.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须提供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6.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作废处理。

三、比选办法

1、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选法确定中选单位,即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中选候选人;如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有两家或以上的比选申请人报价一样,则采****一中选候选人,首先以签到的先后顺序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抽取号码球为对应的编号,其次由比选人随机抽取ー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一中选候选人。

2、邀请公示及中选结果公示地点: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四、比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捌佰陆拾元整(小写:226860.00元)。

注:(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2)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含材料费、正式发票、税票和企业利润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比选申请人支付的其他应缴的费用。

五、比选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包干计取。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方式

1

100

费用按月结算,采取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每月15 日前,供应商根据经比选人确认的上月车辆维修汇总情表(格式自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申请资料。比选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请款材料后并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个月相关款项。

五、合同签订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单位应在接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订立本项目书面合同。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0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市**区**街道蔡坂村东墩149-1号)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市龙****花园11幢603室。

3.法人未到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8号

邮编: 3635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86****6096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道蔡坂村东墩149-1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99****2629

比选代理单位:****

日期:2026年4月16日

公告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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