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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的《2025年现代种业提升****基地建设项目》,属于先建后补类项目。2026年3月31日,我局组织项目验收组对该项目开展现场验收,经核验,项目通过验收且评定为合格,****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
我局对******公司提交的该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确认申请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完全符合项目补助资金申请审核相关要求。该公司申请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经项目验收组现场验收确认,该项目在******基地实施建设该项目总投入52.50万元,同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审核报告书,核定项目竣工结算总造价为52.5365万元。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号)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种业企业,******社等市场主体承担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无须配套自筹资金。”经审核,******公司实施该项目完全符合50.00万元补助资金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4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县**镇范团支路范团小区A栋)
联系电话:0772-****446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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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