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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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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民政局:
《关于报批**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琼中民函〔2026〕75号)、《**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正理****公司出具的《**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营根镇百花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拟对琼中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综合楼、医护楼、4栋养老居住楼、设备房及室外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4768.77㎡,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室外消火栓及管道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372.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2.00万元,预备费17.76万元。项目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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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