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2026-2028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商务项”中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3.合法经营 |
4.00 |
是 |
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政府采购活动规定的资格条件涉及的处罚情形外,投标人承诺没有在物业服务或参与物业服务采购活****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注: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落款时间;2、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供应商进行相关信息查询,若发现承诺与事实或要求不符的,本项不得分(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3、本项行政处罚不包括一般资格证明条件中“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的情形。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3.合法经营 |
4.00 |
是 |
投标人除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其它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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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省**市******检察院大楼
联系方式:137****1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1
联系方式:152****85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152****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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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