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65041P | 建设单位法人:金银高 |
| 杨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鲁城镇** |
| ****走马岭**露天转地下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鲁城镇** |
| 经度:117.77362 纬度: 34.86687 | ****机关:****保护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9-03-10 |
| 鲁环审〔2009〕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 2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6504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65041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73388W | 竣工时间:2025-09-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800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铁矿石开采120万 t/a | 实际建设情况:铁矿石开采120万 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矿方法为中深孔阶段空场采矿法和浅孔留矿法,嗣后全尾砂充填采**,矿体垂直厚度大于8m时采用中深孔阶段空场采矿法 ,矿体厚度小于8m时采用浅孔留矿法。主井内没有设计粗碎系统 。设计在主井处设置充填站,由主井下放管路充填采空区。未设计斜坡道。主井:矿石提升,并作为主要安全出口,充填;采后空区拟采用井下掘进废石和选矿尾砂进行充填,井下掘进废石不出坑直接回填井下空区,剩余空区采用全尾砂作为充填骨料,水泥作为凝固剂进行井下充填。 | 实际建设情况:走马岭**在地下开采过程中 ,为了适应矿山矿体走向长度长,厚度大、储量大的特点,响应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采用先进高效的采矿工艺,同时积极****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增加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该方法采用深孔凿岩,孔深30m到40m之间,采矿效率超过600t/d。是一种在我国应用比较广泛的高效采矿方法。根据矿体赋存特征(急倾斜矿体,局部地段近乎直立)、开采技术条件以及确定的开采方式,对于矿体厚度≥6~10m,矿体倾角≥60°的矿体采用分段空场法嗣后充填;对于矿体厚度≥10m,倾角 ≥60°的矿体采用阶段空场采矿法嗣后充填;矿体厚度<6m、倾角>60°矿体采用浅孔留矿法嗣后充填。在建设阶段通过对走马岭**采矿、选矿厂的统一规划 ,将粗碎系统建于主井井下,粗碎后的矿石由主井提升至地表后落入原矿仓,不落地,由皮带输送机输送到中细碎工序。粗碎系统位于地下-128m水平,距地表 264.5m,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及、求,对地表环境无影响。通过建设中对**整体开采设计优化,在主井东南48线西侧66m处建设一条充填井,担负走马岭**井下充填任务,兼做井下安全出口。井筒净直径为φ3.0m,井口标高为+132m,井底标高+25m,井筒垂深为107m。井筒内安装梯子间和充填管道。主井的充填工作由专用充填井承担,主井不再进行充填。2016年6月,****办公厅《****煤矿山矿山转型升级提**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95号)提出准备淘汰罐笼井单绳缠绕式提升机提升人员的意见。新规实施后,走马岭**副井(副井为罐笼井,配备单绳缠绕式提升机)不能通过提升上下人员。为了解决一期工程开采中上下人员及安全出口问题,在主副井工业场地南侧标高+131.6m,向东布置一条斜坡道 ,配置专门的下井车辆,作为人员上下的主要通道。斜坡道与- 4、0、料-1、0斜, 井下各个生产水平。主井:矿石提升;建设了超高水充填站,采用超高水替代井下掘进废石和选矿尾砂充填井下空区。 |
| 新增加的采矿方法是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开采技术条件等对采矿方法进行的优化,该采矿方法为嗣后充填采矿法,采后及时充填采空区,新增的采矿方法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新增加的采矿方法不属于重大变动。井下新增的粗碎系统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井下新增粗碎系统不属于重大变动。新增一条充填井用于井下空区充填,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新增一条充填井不属于重大变动。斜坡道作为人员上下的主要通道,以及材料、设备的运输通道,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新增一条斜坡道不属于重大变动。部分井巷功能发生一些变化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部分井巷功能发生一些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超高水主要成份为石膏、硫铝酸盐(新型水泥)和生石灰,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充填后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替代井下掘进废石和选矿尾砂充填井下空区后可起到比尾砂胶结充填更强的抗压强度且凝固时间短、不需要滤水,投资、运营更经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胶固粉上料进入胶固粉料仓时仓顶会产生呼吸粉尘外排,原环评中未识别,呼吸粉尘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井下掘进废石不出坑直接回填井下空区。环评中未识别危险固废及建设危废暂存间 。 | 实际建设情况:储料仓由储存胶固粉改为储存超高水A、B料,在仓顶呼吸口设仓顶袋式除尘器,粉尘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由排气筒以有组织形式外排。井下掘进废石运至****铁矿尾矿尾砂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料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变废为宝,为企业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主副****铁矿**选矿厂相邻,且厂内互通 ,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和****铁矿选矿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商贸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的变化相比原环评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效果更好,通过准确识别充填站产污环节,变无组织为有组织排放;废石处置措施的改变,变废为宝,全部综合利用;识别出危险固废,并妥善处理,降低了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的变化没有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因此,本项目部分污染防治措施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位于矿体走向东端+52线处。充填站位于主副井工业场地内。走马岭**露天转地下工程主、副竖井均一次性掘进至-300m水平,东、西风井掘进至- 40m水平。平面范围由4个坐标拐点连续圈定,**面积1.0338km2,开采标高:+25m~- 300m。 | 实际建设情况:**井向**移200m(由矿体走向东端+52线处移到+54线处)。通过建设中对**整体开采设计优化,主副井工业场地内充填站调整至主井东南48线西侧66m充填井处。充填站内胶固粉上料粉尘由仓顶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原充填站胶固粉仓距最近敏感点**村约620m,位置调整后,距离增加至700m,距其余敏感点距离均在1000m以上。由于矿山建设资金紧张等实际困难,****公司发展规划部组织召开了《****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实施方案》论证会,经论证后确定了分期开采方案 ,分成二期开采, 一期工程由地表至-105m中段水平,二期工程由-105m水平至-300m中段水平, 一期时主、副竖井和西风井均掘至-105m水平,**井掘至-40m,满足一期工程的开采需要即可。因实际建设施工发现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布局受**范围偏小的制约,有三条竖井的井筒位置需要合理性调整扩大**范围,矿山前期设计及环评介绍的主副井工业场地和**井位置******厅批复的**范围之外,通过申请调整,在换发新采矿证时将主副井工业场地和**井纳入到**范围内,新的**范围相比环评阶段**范围增加了8个拐点。 |
| **井向**移200m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距最近村庄南小堡村,西**村距离均超过 900m,风井污风为无组织低空排放,仅对近距离区域造成轻微影响,对900m外的敏感目标无影响,则**井位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充填站位置的变化没有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因此,充填站位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矿山进行分期建设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矿山进行分期建设不属于重大变动。**范围调整仅是将原**范围外的主副井工业场地及**井纳入进**范围内,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没有造成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及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因此,**范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846.08 | 0 | 0 | 0 | 1846.08 | 1846.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31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地埋****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 2002)中道路清扫和绿化水质要求 | 地埋****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工业场地内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出水口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 2002)中道路清扫和绿化水质要求,可作为道路清扫和绿化用水,全部综合利用 |
| 1 | 充填站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 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标准 (20mg/m3) | 充填站搅拌工序设袋式除尘器,超高水上料设仓顶袋式除尘器 | 验收期间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 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标准 (20mg/m3) |
| 1 | 减震、隔音、消声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通风机房内墙面吸声处理并安装吸声吊顶 ,风道内衬吸声衬板 ,出风扩散口安装片式消声器。空压风机房空压机配进气消声器,采用双层玻璃隔声门窗,压风管**敷吸声材料。水泵做减震基础,管路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 ≤60dB(A),夜间≤50dB(A))。 |
| 1 | 落实废石的综合利用措施,废石须全部综合利用。临时废石堆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处理后,须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化要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处理场处置。 | 基建期废石已全部综合利用,临时废石场已进行土地复垦,生产期废石出井后运至山****公司铁矿尾矿尾砂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料使用,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制定生态恢复规划,加大生态保护和恢复力度,做到及时复垦,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生态破坏,并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加以落实。本项目矿产**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应****总局2005年9月发布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企业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报告中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其中临时废石场已进行了土地复垦,并对地面进行了翻耕平整,栽植了树木;西露天采场回填完毕,覆土60cm;东露天采场由于涉及井下采矿安全,暂不能回填处理,已对坑底进行平整及防渗处理,覆土60cm,设置了排水设施。 | |
| 2 | 露天开采结束后须及时利用堆场废石对露天矿坑进行回填,回填结束后对露天采坑及堆场要进行生态恢复。 | 临时废石堆场内废石已全部回填西露天采坑,临时废石场已进行了土地复垦,并对地面进行了翻耕平整,栽植了树木;西露天采场回填完毕,覆土60cm;东露天采场由于涉及井下采矿安全,暂不能回填处理,已对坑底进行平整及防渗处理,覆土60cm,设置了排水设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制定生态恢复规划,加大生态保护和快复力度,做到及时复垦,以减少工程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生态破坏。本项目矿产**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应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报告中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其中临时废石场已进行了土地复垦,并对地面进行了翻耕平整,栽植了树木 ;露天采场回填完毕,已进行覆土绿化。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