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上限费率为6‰(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6‰)。
五、采购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款审核、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变更的工程量价审核及工程索赔洽商审核(如有)、竣工结(决)算审计、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的跟踪审计服务和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内容,并出具合格的审核成果文件,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六、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七、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5日15时00分
八、公告期限: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17日
九、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
(2)成交费率:4.82‰
(3)成交单位地址:**市龙****社区观光路1211号乐创荟大厦1栋一单元1404
(4)成交单位评审总得分:86.38分
(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过程审计、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十、质疑(异议)受理:
各供应商如有质疑,请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告期结束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由参与的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纸质版质疑、异议函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统一受理部门:****。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县榴城路229号
联系人:赵友成
电 话:181****682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县**小区西门**路26-16号
联系人:徐鸿飞
电 话:151****5962
2026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