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经审议,我单位拟于近日内批准****高陇镇**萤石矿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县公园路2号 邮编:430224
联系电话:0731-****582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高陇镇**萤石矿扩建项目 |
| 设置地点 |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市**县高陇镇祖安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6′33.45163″,北纬26°56′7.73472″。 |
| 建设单位 | **** |
| 论证单位 | ******公司 |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类型:工矿企业排污口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设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管道 (5)入河排污线路:厂区废水排放口--620m管道--入河排污口(茶水左岸) |
| 入河排污口论证主要内容公示 | ****高陇镇**萤石矿扩建项目的废水主要为井下矿井涌水、车辆清洗废水、废石场淋滤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车辆清洗废水、废石场淋滤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矿井涌水优先回用于井下开采,从井下水仓排至地面后,部分用于废石场及**路面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剩余部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经管道排入茶水河,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表4一级标准。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茶水,所属水域为农业用水区。入河排污口下游5公里范围内无鱼虾类越冬场、产卵场以及索饵场,也无鱼类栖息地、洄游通道,不涉及水产种质**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根据预测结果,本排污口污水正常排放情况时对下游河段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下游论证范围内预测断面的各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38-2002)Ⅲ类标准。排污口论证范围为排污口上游500m至排污口下游5km,总长5.5k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