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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6-04-16 | |
| 公文时效: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办发〔2010〕75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储备中心组织专家对《国道627线**至呼鲁赤古特段公路工程(K322+000~k342+000)段临时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部分)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报告表及其评审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83-****556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国道627线**至呼鲁赤古特段公路工程(K322 000~K342 000)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pdf
2、国道627线**至呼鲁赤古特段公路工程(K322 000~K342 000)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评审表.pdf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