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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区樱花路以北、环**路以西地块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五联****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要求,****于2026年3月16日在**省**市**区桐屿街道主持召开了**市**区樱花路以北、环**路以西地块项目验收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验收编制单位(见签到单)及专家,验收组以建设单位为组长。 验收组认为:**市**区樱花路以北、环**路以西地块项目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实施效果较好,准予通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现将有关水土保持设施验资料向社会公开。 具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4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及理由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反馈相关意见。 联系人:陈林冬 电话:130****9599 特此公示 **** 2026年3月17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