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航天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航天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 **** | **市**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道**飞悦航****公司院内 | 津诚环安(天****公司 | 航天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选址于**市**区中旺航空产业园**道**飞悦航****公司院内,建筑面积4482.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10万元,租赁**飞悦航****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航天零部件2000件。。 | 1.运营期浸胶车间有机废气应经密闭车间、浸胶槽侧和烘干槽侧吸风装置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化铣车间碱洗废气、酸洗废气应经化铣槽、出光槽槽体侧吸风装置收集后由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蒸汽锅炉应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燃气蒸汽锅炉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以及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应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滨港高****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废气治理设备风机采用隔声罩、风机进出口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胶渣、沾染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槽渣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碱性废槽液、酸性废槽液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RO反渗****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应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