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程质量大排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委托代理编号为:****。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程质量大排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2、项目基本情况:检查**县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共计41个(在建1个,已建40个),具体数据如下:(1)2019年总投资1.0892亿元,建设任务6.9万亩,涉及15个乡镇51个村;(2)2020年总投资1.0958亿元,建设任务6.79万亩,涉及13个乡镇61个村;(3)2021年总投资1.2022亿元,建设任务7.69万亩,涉及17个乡镇134个村;(4)2022年总投资1.3189亿元,建设任务8.0万亩,涉及17个乡镇194个村;(5)2023年总投资1.0843亿元,建设任务6.66万亩,涉及7个乡镇86个村;(6)2024年总投资0.9840亿元,建设任务2.4万亩,涉及17个乡镇79个村;(7)2025年总投资0.9840亿元,建设任务2.4万亩,涉及17个乡镇79个村。
本项目计划委托3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按乡镇进行划分,包1负责:易俗河镇、谭家山镇、中路铺镇、茶恩寺镇、白石镇;包2负责:**镇、射埠镇、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桥镇。包3负责:云湖桥镇、石潭镇、杨嘉桥镇、分水乡、**镇、乌石镇和3个包的数据汇总工作。
3、委托代理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780000.00元(其中包1:230000.00元;包2:260000.00;包3:290000.00)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序号 |
包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包1 |
负责易俗河镇、谭家山镇、中路铺镇、茶恩寺镇、白石镇等乡镇的工程质量排查 |
详见采购需求 |
23.00 |
| 2 |
包2 |
负责**镇、射埠镇、锦石乡、排头乡、花石镇、**桥镇等乡镇的工程质量排查 |
26.00 |
|
| 3 |
包3 |
负责云湖桥镇、石潭镇、杨嘉桥镇、分水乡、**镇、乌石镇等乡镇的工程质量排查和3个包的数据汇总工作 |
29.00 |
说明:1.本项目分为3个包。分包投标,分包评审,分包定标。按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每包各确定一家成交单位。
2.供应商可以投一个包或多个包,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3.磋商小组按包1至包3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前一包的第一名不获得下一包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同一供应商最多中一个包。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项目管理”或“技术服务”或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业务范围。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投标供应商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17时00分止(**时间),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地址:**市**区**路268号;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133****2838)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或者书面方式。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 9:30(**时间)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4月24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3、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地点:****(地址:**县易俗河镇金桂北路81号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133****2838);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官网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址:**县易俗河镇金桂北路81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31-****0883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268号
联系人:王探春(项目负责人)、王晶
电话:133****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