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开始时间:
2026-04-16
挂牌结束时间:
2026-05-15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6-05-19 14: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05-19 15:00:00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5-15 17:00前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2026年第60216号 ) ******公司20%股权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32026DL****014 | |
| 产权转让 | 资产类别国有挂牌项目 | |
| 无 | ||
| 本项目为******公司20%股权转让项目。 | ||
| ******公司 | ||
| **省**市许屯镇靴子沟村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斯晓阳 | ||
| 2008-07-21 |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00元 | |
| 国有参股企业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 912********5123905 | ||
| 玻璃用石英岩、铁矿开采;矿石加工、销售、分级筛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 |
| 0人 | 金融分类||
| 2 | 股份总数||
| ****公司 | 80 | |
| **** | 20 | |
| 业务无法提供 |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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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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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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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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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026,092.25元 | 113,744,187.26元 | 58,281,904.99元 |
| 3,095,897.20元 | -116,055.84元 | -116,055.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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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0282MA0XNQXK7U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市**区国台街388号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108,34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谢常君 |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20.0000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000000 % | |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省****集团有限公司 |
| **省****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
| 2025-06-26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同意******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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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权评估报告显示:①被评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证载使用期限至2083年8月7日,使用期限 60年,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0年及国家法律规定不一致,应以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准。②2025年11月26日对******公司、子公司存货进行盘点时,母公司库存产品-石英岩出现盘亏现象,盘亏的数量为125,670.21吨,金额1,528,017.18元。存货常见盘亏原因包括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丢失被盗损失、已出售未入账等,盘亏原因不同,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方式不同。因******公司、子公司未能在报告出具日查明盘亏原因,因此对于盘亏金额先放于资产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该处理方式期后有虚增******公司股东权益的可能性。③******公司自建的鄂破初级加工线领用原材料8,426,075.69元,只有账务处理说明未后附出库单、领用单等相关票据。该部分原材料虽由******公司、子公司购入并记录在账,但领用并用于生产线的手续不建全,该部分价值占鄂破初级加工线原值23.37%。④******公司账面在建工程已投入生产使用,因尚未决算未转入固定资产,未决算的原因是部分劳务支出尚未经过******公司的验收。对部分未认可的劳务支出,******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若进行账务处理,在增加负债应付账款的情况下,同时增加资产在建工程。根据本次审计的目的,为股权转让确认股东权益的价值,该行为对******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影响较小。⑤审计机构对******公司、**永盛****公司发往来询证函,出现信息不符现象。被询证单位派人与******公司、我公司共同对账。******公司认为******公司尚欠劳务费1,574,000.00元,**永盛****公司认为******公司尚欠劳务费5,809,471.43元。对上述金额******公司以未经过验收不予认可。因该支出涉及的是在建工程,采取与在建工程相同的处理方式。⑥被评估单位的两大生产线、房屋建筑物价值量大,占总资产价值比例高。但因施工图纸不全,又未经过竣工决算,评估师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测量进行评估工作。考虑到该项资产建成时间近、****事务所审计、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升值空间小,因此对该项资产以账面值做为评估原值。⑦被评估单位的在建工程未经过竣工决算,部分资产价值、负债未入账,但此行为不影响股东权益价值。 2、矿权评估报告显示:①该矿开采矿种****铁矿,玻璃用石英岩处于正常正产阶段,铁矿尚未进行开采。现场勘查表明,在**同一工业场地内已建成石英砂选矿生产线,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石英砂生产线尚未完**全、质检等竣工专项验收,亦未办理正式投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因此,本项目评估矿产品为玻璃****铁矿原矿,不涉及选厂加工后石英砂产品的产量价格及附加利润。②2024年7月,**和信矿业****公司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提交了《******公司**市许屯镇硅石矿、赤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辽和矿评报字[2024]012号)。评估年限为5年(含3个月基建期);应缴纳出让收益可采储量为488.04万吨(玻璃用石英岩);评估结果为2221.26万元人民币。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山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期缴纳出让收益为522.627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4次缴纳。根据《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2024年12月10日),矿业权人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522.627万元。该出让收益对应的采矿许可证已发放。③本项目玻璃用石英岩生产成本中的单位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上次评估报告(辽和矿评报字[2024]012号)中的单位评估值进行计算,上次评估报告的评估计算年限为5年,后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应以自然**主管部门在出让时点正式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金航宇会审[2026]1号)、《******公司拟转让股权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辽金宇资评报字[2026]第01号),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上述报告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前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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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支付交易保证金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产权受让申请书》,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4、本项目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算账户支付首期交易价款,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不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交易价款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的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扣罚全额交易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或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资产交接,签署《交割确认单》。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并且交易价款(或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交割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或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同意自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发生的与转让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须对产权交易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让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继。 (9)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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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
| 张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136****2418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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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 | ||
| 优先权人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否 | |||
| 8,0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或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或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或首期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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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 |||
| 1、本项目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2、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 ||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0411-****0505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