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现将过期的道路运输证件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公告期间,符合换证要求的相关业务****机关申请换证;公告期满,仍未换证的,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货运车辆.xls
2.货运企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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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