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至**高速公路**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610,传真:0558-****005
地址:****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省**市**县板桥集镇、双涧镇、乐土镇、三义镇,**县中疃镇、程家集镇、**镇、马店孜镇、**镇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总院****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至**高速公路**段项目起点接**段线位,途经**市**县和**县,呈东北至西南走向,终点接**段线位;全长约78.94km,其中**县41.532km,**县37.408km。其中板桥集枢纽至双涧枢纽段(16km)已在亳蒙高速二期中实施,因此,本项目分南、北两段实施。北段起点位于**县板桥集镇东侧顺接宿遂高速**段规划线位,路线沿板桥集镇北侧布线,终点顺接亳蒙高速二期板桥集枢纽,约16.56km;南段起点位于**县双涧镇西南侧顺接亳蒙高速二期在建的双涧枢纽,自东向西途经**县乐土镇、三义镇、**县中疃镇、程家集镇、**镇、马店孜镇,终点位于**镇西侧顺接宿遂高速**段规划线位,约62.38km。
根据最新初步设计内容,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共设桥梁57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4座、大桥23座、中桥30座;涵洞144道;设互通立交8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板桥集、双涧、三义),服务型互通5处(板桥集、乐土、三义、程家集、**);设板桥集停车区1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养护工区1处、****中心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20.0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193.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施工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桥梁施工废水、路基施工的雨季冲刷污水、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等。其中,桥梁泥浆废水、基坑废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桥墩采用钻孔护筒施工,做好施工管理,严控施工范围,防止施工排水和建筑材料、泥浆钻渣等因跑冒滴漏泄露进入沿线水体。路基施工时,尤其是雨季施工,需要采取遮盖等防止径流冲刷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道路清扫,不外排。
运营期:板桥****收费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站;乐土收费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污水管****处理厂;三义收费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污水管网排****处理站;****服务区****收费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污水管网排入利****处理厂;**收费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厂****处理站接管标准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级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土壤和地下水影响: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危废暂存间,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重点防渗,用于临时贮存危险废物,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有毒有害物料堆场,禁止在保护区及取水井周边排放各类污水。
运营期:本项目停车区、****加油站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加油站油罐区、加油岛、污水处理(隔油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加油区地面需全部硬化;采取双层罐,输油管线采用双层管道,定期对双层油罐和管道系统的渗漏进行检测。
3、大气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尾气等。采取施工场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便道等出入口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道路遗撒,施工场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车辆。
项目全线设置3个标段和1个预制标,共设置水稳拌合站4处,混凝土拌合站4处,****工厂6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2处,灰土拌合站2处。相关施工场站情况如下:
(1)1标段水稳拌合站位于**县板桥集镇李土楼村西南侧约350m处,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2)1标段混凝土拌合站位于**县板桥集镇李土楼村西南侧约350m处,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3)2标段1#综合场站位于**县双涧镇万庄村西北侧约480m处,包括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灰土拌合站各1处,因设置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4)2标段2#综合场站位于**县乐土镇胡庙村西侧约360m处,包括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灰土拌合站各1处,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5)3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位于**县程家集镇崔园村东北侧约305m处,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6)3标段水稳拌合站位于**县程家集镇崔园村东北侧约305m处,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7)3标段混凝土拌合站位于**县程家集镇崔园村东北侧约225m处,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石灰消解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安装喷淋抑尘设施。拌合站采用全封闭作业,并安装除尘(雾炮机、喷淋装置、除尘器等)设施;设钢筋加工大棚,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外排;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全密闭,安装沥青烟净化装置(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路面沥青混凝土铺装时选择安装有沥青烟净化装置的沥青摊铺机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运输车辆不低于国五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国三排放标准。
运营期:加强道路养护及车辆运输管理。加强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定期清扫洒水,降低路面尘粒;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区等附属设施的食堂油烟经过油烟机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屋顶排放;停车区、****加油站各设置1套三级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限值。
4、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等;临近噪声敏感建筑物施工时采取低噪声设备+临时移动声屏障等多种组合措施,必要时采取单台设备施工或加装隔声窗;施工场地设置噪声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运行状况;夜间需连续施工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在施工现场公告。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规定,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安装3.5m高折板式声屏障约5365m,4m高折板式声屏障约12455m,4.5m高折板式声屏障约27550m,总长45370m,面积约192572.5平方米;(2)对沿线共计485户安装隔声窗,约5590平方米;(3)运营期近中期声环境达标达标,对运营远期超标的共计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跟踪监测。本项目交叉的G633(现状S305)、G237、S416、S312、G0321德**速、G36宁洛高速等交通干线两侧35m范围以内执行4a类声功能区;青阜铁路边界线两侧35m范围内执行4b类声功能区;当临路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路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余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
5、固废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拌合站沉淀池及管沟内沉渣定期清运**化利用;施工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切削液废金属屑、废脱模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桥梁钻孔泥浆经泥浆箱处理后**化利用,并签订协议。施工废渣严禁进入沿线水体。
运营期:运营****收费站****服务区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由沿线当地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定期交由专门单位清运,****加油站和机修间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态影响:该项目以桥梁形式跨越**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占用面积0.0031公顷;以桥梁形式跨越**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占用面积0.0673公顷;****林业局出具的《关于**至**高速公路**段项目对****北淝河和**西淝河(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选址方案的复函》(林湿函〔2025〕221号),原则同意项目选址方案。以桥梁形式跨越芡河鳜鱼青虾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实验区,在保护区内无桥墩,不占用保护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至**高速公路**段项目对芡河鳜鱼青虾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皖农渔函〔2025〕619号)。
项目共涉及4处生态保护红线,****政府关于**至**高速公路**段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确保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禁止在湿地公园、水产种质**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工程;桥梁桩基础及下部结构施工选择枯水期,避开鱼类产卵季,采用围堰法,桥梁钻孔灌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设置泥浆箱,确保泥浆水不外溢。严禁在沿线水体范围倾倒污油、清洗机械设备,沉渣、干化泥浆等妥善利用及处理。尽量避免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高噪声作业,最大限度减少对动物的影响;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捕杀动物,防止破坏生境。土方开挖时对表土单独保护堆放,做好临时苫盖和排水沟,按照水保要求进行防护,后期用于绿化和大临工程恢复用土。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及时恢复为原有用地性质;
运营期:按照设计设置道路中央分隔带及边坡防护绿化等;生态保护红线路段按照要求进行定期生态监测。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按要求立即进行农业复垦或采取其它生态恢复措施。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因交通事故泄漏,****加油站油品泄漏等造成的环境风险。在双村沟中桥、北淝河大桥、**沟中桥、西港沟中桥、羊皮沟中桥、芡河大桥及车辙沟大桥、西淝河大桥等生态敏感区路段的桥梁加装SS级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事故池”处理系统。****加油站设置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物质储备及应急措施,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防环境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项目核准等
****环境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