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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受理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
| 项目代码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 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报告或验收书、表链接 | 备注 |
| **** |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 ****锅炉改造项目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华侨管理区**路3号,本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技术改造锅炉,不新增占地。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4t/h生物质锅炉,将该锅炉的燃料由煤炭改为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并计划淘汰现锅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更换。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见附件 | 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 |
注:1.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对其内容负责。2.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3.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受理、公告单位:****环境局
联系地址:**县**镇文塔路91号
邮编:532799
联系电话:0771-****930
传真:077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