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县“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核算以及“十五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潜力挖掘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 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5〕965号)规定,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邀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县“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核算以及“十五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潜力挖掘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招标人名称:****
3、服务地点:**县境内
4、服务内容:①核定十四五期间**县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使用情况,挖掘十五五**县可用于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来源,预测十五五期间**县建设项目总量替代情势,做好使用情况台账;②系统梳理**县可用于建设项目总量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来源,明确各来源的削减潜力、可行性及核算标准;③结合**县“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储备计划,基于上述挖掘的污染物削减来源,预测“十五五”期间建设项目总量替代的整体情势,为总量分配、项目审批提供科学依据;④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等文件执行标准确保通过专家评审。
5、服务期:资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提交送审稿。
6、最高投标限价:16.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付款方式:
“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完成后支付70%,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30%。
五.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投标单位于2026年4月20日17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至**省**县中都府邸办公楼508,左工139****1852,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境内
联系人:牛主任
电 话:152****1481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3号楼1305-1306室
联系人:左工
电话:139****1852
电子邮箱:****@qq.com
2026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