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淮****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30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淮****基地项目 | **市**区刘振屯镇蔡桥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70.47亩,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出栏 13万只湖羊。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堆粪车间全封闭,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由柠檬酸喷淋洗涤塔+次氯酸钠喷淋洗涤塔+生物滤池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恶臭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羊舍加强通风,定时喷洒除臭剂;饲料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楼顶排放,外排废气满足《**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042018)表1小型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m3/d)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抑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袋式除尘器除灰尘,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饲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羊粪便集中收集后在堆粪车间堆肥,定期外售******公司;病死羊及分娩废物在冷库暂存,定期由**市****公司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疫苗及药品废包装、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建设情况已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