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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起步外环线渡头段项目 | **县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镇,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建设江滨北路A段江滨北路B段及Y104三条道路,道路总长2.191km,配套路基路面交通交叉通道慢行系统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 (一)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对预测超标的渡头村1渡头村2渡头村3江滨花园采取福万家园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铺设低噪声路面安装隔声窗等综合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渣土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