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4月15日)

审批
福建-福州-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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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4月15日)
时间:2026-04-15 14:57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4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起步外环线渡头段项目

**县

****

****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市**县**镇,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建设江滨北路A段江滨北路B段及Y104三条道路,道路总长2.191km,配套路基路面交通交叉通道慢行系统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一)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对预测超标的渡头村1渡头村2渡头村3江滨花园采取福万家园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铺设低噪声路面安装隔声窗等综合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渣土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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