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080/202604-00003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宿****分局 |
| 2026-04-09 |
| 2026-04-09 13:19 |
| 有效 |
| 暂无 |
| ****年产3.2万吨高端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初审:郝建营 复审:殷** 终审: 张永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年产3.2万吨高端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3.2万吨高端玻璃制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杏园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1066.98****开发区杏园路西侧建设年产3.2万吨高端玻璃制品项目。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条日用玻璃器皿电熔炉生产线,生产日用玻璃器皿、玻璃烛台、灯具灯饰玻璃组件等;二期建设规划同一期,建设一条全电熔炉及玻璃器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2万吨高端玻璃制品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原料制备和破碎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窑头下料和熔化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涂装烘干废气:干式过滤+1台两级活性炭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机械蒙砂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蒙砂后清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废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厂房封闭,并采取装隔震垫、厂房隔声、定期检修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 碎玻璃和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回窑炉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原生产工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5】439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027 0557-****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