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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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土地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答记者问》、****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7号)、自然**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288号)、******厅《关于做好土地精准供应盘活存量土地的指导意见》、******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号)、****办公厅《关于**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20〕19号)、****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6〕22号)、《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零星土地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已完成了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审批等前期相关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星土地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已由****关于零星土地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实施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受让方,招标人为****。

二、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受让方签署《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在按要求缴纳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费后,将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出让给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由受让方利用上述市政公共**建设、运营相关设施。

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期限结束后,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及项目****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零星土地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

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1961.11万元,其中20年经营权价值为 7786.88万元,建设费用为3199.40万元,前期费用323.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1.15万元。

3、租赁期限:20年,自签订《租赁权协议》并生效日起20年。

4、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

本次经营权转让标的为零星土地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对应的20年经营权价值,通过挂网摘牌方式完成转让,****公司)需具备资金筹措能力,自主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后续投资及运营管理,该经营权期限为20年;****政府投资支持,运营资金由受让方自行落实,****政府补贴,项目成本与收益由受让方自主承担及获取。

项目位于**省**市,涉及沪昆高速东纵线闲置地块、**南路闲置地块、北二环闲置地块等公路周边零星闲置地块。

6、收取期限及方式

本项目收取的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费对应的有偿使用期限预计为20年,收取方式为受让方与****签订《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后向****支付全额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费。最终以签订的《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中约定为准。

7、有偿使用期限和资产权属

本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期限预计为20年。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与****签署《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协议》,并按要求缴纳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费后,获得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管护权等相关权益。

本项目范围内由受让方投资建设的沪昆高速东纵线闲置地块、**南路闲置地块、北二环闲置地块等公路周边零星闲置地块,在有偿使用期限内归受让方所有。

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后,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及项目新增****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四、市政公共**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有偿使用费,下限为7786.88万元。最终金额以本项目中标受让方报价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财务出具的2026年度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可,如****公司需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证明无财务往来等情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让方,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

咨询电话:0851-****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9761)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额为:0元。

2、交纳要求

以**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平台系统为准。

响应文件提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数博大道**北路金融城一期7号楼2楼

联系人:李国睿

联系方式:156****69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碧**路101号建勘大厦14F

联系人:熊永娟、蒋承、韦亚丽

联系方式:182****1807、152****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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