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池市东江高铁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征询意见公示

审批
广西-河池-宜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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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东江高铁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征询意见公示
2026-04-16 11:30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现对《**市东江高铁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进行征询意见公示。

一、规划范围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结合高铁新区的发展需求等,划定本次规划范围、研究范围:

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313.96公顷(以最终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准)。

研究范围:北至黔桂铁路,南至**河,西至大环江,****社区板里屯居民点,总面积约531.31公顷。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定位

关键金属高纯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集聚地,集智慧科技与田园生态魅力于一体的城市门户新片区。

依托**市锡、锑、铟、锗等原生关键金属**,推进高纯锑、高纯锗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引入半导体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等下游高端产业,推动区域**优势全面转化为高科技产业优势。

充分发挥高铁门户枢纽功能,完善产业配套、服务支撑与功能布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围绕“生产+生活+旅游”多元需求构建复合型服务设施体系。立足自然生态本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绿色发展为底色,彰显山水风貌、生态特色与民族文化内涵,适度超前布局新型智能基础设施,打造**市宜居宜业的魅力门户新片区。

(二)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三区”城镇功能布局结构,其中:

一轴为金宜大道发展轴。三区为产业发展区、城乡融合配套区、区域交通发展区。

产业发展区:主要位于金宜大道以北,片区内主要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允许一类工业用地兼容及混合新型产业用地,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验检测、科技孵化、技术转移等新型产业功能。同步配套科研用地、商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城乡融合配套区:位于金宜大道以南,结合自然本底特征,适当保留山体生态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完善居住、医疗、教育、游憩等功能服务配套,促进城乡空间缝合、城乡功能融合。

区域交通发展区:位于东江二路以北,主要为**高铁、黔桂铁路涉及相关轨道、站场等设施建设区域。

(三)道路网格结构与系统

整体形成“两横三纵”的主干路网骨架结构。其中两横为金宜大道、东江二路;三纵为东江一路,经四路—东江三路,**大道。

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其中快速路为金宜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主干路为东江一路、东江二路和**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40米;次干路为经四路、东江三路、东江四路和滨河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30米。

(四)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考虑现存环境制约因素,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生态环境方面产生的影响,从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方面落实生态环境控制要求,提出以下控制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规划: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质量要求适用二级浓度限值,执行三类标准。

水环境保护规划:污水不得直接流入外围水体和农田,工业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再次处理,确保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声环境保护规划:控制噪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要求。规划范围内声环境功能区分为4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纬二**侧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2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金宜大道以北,纬一路以南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3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纬一路以北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金宜大道、**高铁和黔桂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各类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时严格开展遵守“三同时”制度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5日(30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人民政府。

(三)项目所在地。

(四)****网站(zrzyj.****.cn)。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至****(电子邮箱:kjgh****479@hechi.****.cn,邮寄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二楼201****国土空间规划科)。凡超过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归****。

附件:土地使用规划图(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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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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