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殡葬服务设施综合建设项目)》
的公示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殡葬服务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破解**市殡葬服务短板,****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殡仪馆整体搬迁项目,依据《**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我市拟实施**市殡葬服务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为保障该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落实方案》。
二、规模使用情况
落实地块共1个,位于北乡镇茅坪村,地块总面积椭球面积9.4791公顷(平面面积为9.4800公顷)。
根据**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现状地类中非耕农用地椭球面积9.4791公顷(平面面积为9.4800公顷)。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使用前,地块规划用途为:农用地椭球面积9.4791公顷(平面面积为9.4800公顷)。规划分区为:林业发展区椭球面积4.6144公顷(平面面积4.6148公顷)、一般农业区椭球面积4.8647公顷(平面面积4.8652公顷),合计椭球面积9.4791公顷(平面面积为9.4800公顷)。使用后,地块规划分区全部调整为村庄建设区。
使用后,农用地面积减少椭球面积9.4791公顷(平面面积为9.480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增加椭球面积9.4791公顷(平面面积为9.4800公顷)。
使用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意见反馈方式:可现场送至或邮寄至****四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三)邮政编码:512200;咨询电话:0751-****997。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需在意见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