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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传 真:0459-****235
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堆场项目 | **省**市**区喇嘛甸镇**村北二** | **** | **正峰****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建设地点为**省**市**区喇嘛甸镇**村北二**。本项目项目建设后,贮存炉渣40000t/a、石膏15000t/a。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本项目**危废贮存点一座,面积约18㎡。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运输、卸料、堆放、装料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物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各堆场铺设防尘网,采用人工洒水对运输道路扬尘、卸料粉尘及堆场扬尘进行洒水抑尘。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进出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减少鸣笛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