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下述7户债权,债权资产本金合计 148,615,295.65元(截止2026年2月20日)。利息及其他费用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债权信息见下表:(单位:元)
| 债权 | 本金 | 利息总额 | 本息 | 代垫费用 | 抵押物 | 保证人 |
| ****公司 | 16,000,000.00 | 7,429,517.00 | 23,429,517.00 | 0.00 | 周爱华拥有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和工业房产,该抵押物位于抵押物****开发区港荣街南侧**路东侧,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地,土地面积27273.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919.34平方米 | 刘美娜、杨进,周爱华、**友 |
| ******公司 | 63,000,000.00 | 5,141,294.89 | 68,141,294.89 | 189,708.00 | (1)借款人名下土地使用权:****开发区北区振华路东侧、新区七**侧,工业、133333.3㎡(200亩)、衡开国用(2011)第015号 (2)2条克朗斯生产线 |
(1)******公司;(2)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朱新礼 |
| **省******公司 | 4,301,419.15 | 1,358,296.92 | 5,659,716.07 | 28,189.00 | (1)薛连喜,居住用房产、**西路1986****花园24号1单元负1层至1层102室,230.63㎡、衡房权证**区字第054915号 (2)贾秀芬,居住用房产、康宁街**路126号3幢2单元5层401室,163.21㎡、冀(2018)**市不动产权第****679号 (3)贾秀芬,居住用房产、**市育才南大街458****花园6幢1单元14层1403室,128.91㎡、冀(2018)**市不动产权第****496号 |
(1)河****公司;(2****总厂;(3)借款人全体股东薛连喜、贾秀芬及其子薛瑞、薛礼 |
| ******公司 | 1,994,948.58 | 930,142.74 | 2,925,091.32 | 16,929.00 | 抵押:**方盛****公司名下办公用房,**西路225****公司1幢4层,656.46㎡,冀(2019)**市不动产权第****055号 | 左同义、杨可英 |
| **市****公司 | 26,970,000.00 | 22,119,639.06 | 49,089,639.06 | 0.00 | 翟静宇,****集团****公司,唐****公司,周华 | |
| ******公司 | 11,448,927.92 | 2,277,120.23 | 13,726,048.15 | 0.00 | 河****公司,****牧场,牛栏福,牛志涛,**宝德中小****公司 | |
| **市****公司 | 24,900,000.00 | 26,278,706.22 | 51,178,706.22 | 0.00 | 商服用地使用权916.79平方米,权证编号:****,位于**市建设南路16号; 地上临街商业房产,权证编号:遵房权证遵镇字第01164号,框架结构,共8层,房产建筑面积5261.92平方米。 |
张文贤 |
****作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上述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其他还款义务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此外,****拟进行公开打包处置上述债权,现予以公告。关于拟打包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一次性整包、分包或单户处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交****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网站查询(www.****.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意向购买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王先生联系,电话:0311-****17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先生,0311-****1755。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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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4月16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6年4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