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办公东区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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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办公**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2日上午09:00(**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公**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包一

****办公**宿舍楼零星维修项目

1项

85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指定

地点

采购人指定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6年04月16日-- 2026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上午0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2日上午09:00(**时间)

地点:****(**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0598-****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D幢二层215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8****711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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