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T磁共振升级IQE智能图像优化提速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3.0T磁共振升级IQE智能图像优化提速项目 ;
1.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3.0T PIONEER核磁共振设备的改造升级及原厂维保服务;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3.0T PIONEER核磁共振设备的改造升级及原厂维保服务,鉴于各制造商的技术特异性,硬件和软件的适配性,各制造商软硬件不能相互通用,故本项目的升级和维保只能由该设备生产商指定的**省唯一授权经销商****完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四、拟定成交供应商信息
4.1.供应商名称:****
4.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宝瑞路115号6号楼5层503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 吴迪 | ****医院 | 副主任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吴淑华 | ****医院 | 主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张娅 | ****医院 | 主治医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六、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7日上午8时00分至2026年4月23日下午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4月17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督部门,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园区团结东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7100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省****州南路36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0-****57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政七街4号1号楼103房间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76****0335
发布人:****
时间:2026年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