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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
| 发布时间: 2026-04-16 | ||||||||||||||||||||||||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市**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9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路68****广场B座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旸、刘希、郝卓鹏+0311-****8901 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石****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具体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 采购数量:1批 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 供货时间:单一来源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最高限制单价:定点加油最高限价为国家指导价的97%(折扣率) 采购需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第一次采用框架式协议方式,于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3月05日获取文件,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08点45分,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第二次仍采取用框架式协议方式,于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4月03日获取文件,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3日08点45分,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为尽快完成采购工作,且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有限,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连续性和唯一性,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标书代写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中**路971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04-17至2026-04-27 时刻说明:2026年 04 月 17 日00:00至2026年 04 月 27 日08:44(**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08时45分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04-27 08:45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公示期限:2026-04-17至2026-04-27 财政部门地址:****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项目联系人:薛旸、刘希、郝卓鹏 联系方式:0311-****8901 传真电话:0311-****0162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901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1337)。CA 证书业务咨询:**公共**交易平台(**省)CA 证书业务办理 http://publicservice.****.cn:8181/”。投标人应确保所使用的 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对应的电子签章功能。 3、供应商请在采购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供应商领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工具7.8.2005.241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技术电话:0311-****8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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