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心机房UPS主机及电池更换(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中心机房UPS主机及电池更换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签订合同后45天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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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含税,报价包含安装、调试、设备上下楼、配件、耗材、水泥基座、支架、桥架、辅材、电池连接线、制冷剂、铜管及安装、电缆连接线、承重架、旧电池搬运、旧UPS主机搬运等所有项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次更换UPS主机两台、更换80节蓄电池、将原来的并机模式改造为双电源供电模式,改造双路供电架构及接入现有智能化监控平台的综合应用,增加一路外部维修旁路开关,以便将来不停电更换或维修UPS,更新老的机柜拖线板。建设成双电源供电模式PDU供电,做到1+1冗余双电源供电,PDU采用线缆直接接UPS输出配电空开的方式连接。项目改造包括对UPS输入输出配电系统(含所有电缆、开关等辅材)、增加智能机房列头柜、配置机柜双PDU系统,同时汇集单电源设备,配置自动切换系统保证单电源设备在某路UPS供电不正常时能自动切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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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项目预算:19.5万元 ;
3.最高限价:19.5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4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5:00。
(二)申领地点:**省**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时间:2026年4月23日15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5月20日9时。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省**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5月20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省**市。标书代写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踏勘地点:**省**市。
(三)联系人:王儒柱
(四)联系电话:133****9258
(五)投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在投标公告发布后至我院进行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我院业务环境及实际需求。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沈助理、杨助理
电话:0519-****4264
地址:**省**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投诉联系人:采购计划处陈助理、曾助理
电话:0510-****7082
投诉复议联系人:采购计划处李助理、杨助理、罗助理
电话:027-****1222
附件:报名表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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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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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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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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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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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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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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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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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方式/内容是否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