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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分局、****管理中心,各县(市、****委员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管理局,****医疗机构:
****保障局、****委员会、****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耳鼻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明确我市耳鼻喉等医疗服务项目“一类医院”价格,以及医保支付类型为乙类项目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具体见附件),请一并贯彻执行。
****保障局 ****委员会
****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保障局 ****委员会 ****管理局关于规范整合耳鼻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http://ybj.****.cn/art/2026/4/13/art_86575_****7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