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县上隆茶果场三分场沼气工程设施设备安全拆除处置工作,全面消除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NY/T 3897—2021)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拟按程序公开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承担沼气工程设施设备安全拆除处置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上隆茶果场三分场沼气工程设施设备安全拆除处置项目。
2、项目地点:**省黔南州**县逢亭镇上隆村上隆茶果场。
3、项目规模及内容:该沼气工程位于**县逢亭镇上隆茶果场三分场,建于2013 年,该工程包含:单体容积500m3的厌氧反应器1座及配套脱硫器、脱水器等设施;容积200m3的湿式储气柜1座;600m3沼渣沼液池1座;500m3储液池。因设备已严重老化、氧化,不具备继续使用的条件,同时存在安全隐患。需对全部沼气相关设施、设备及附属构筑物进行彻底拆除,拆除后需完成场地平整、废弃物合规处置,确保无安全隐患、无环境污染。
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2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NY/T 3897—2021)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处置方式及控制价
处置方式:拆除填埋,对废弃沼气设施、设备及附属构筑物进行人工或机械拆除,填埋基坑并平整场地,拆除的废弃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
控制价:本项目总控制价含税为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72000),参选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施工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持证上岗。
信用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全、质量事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要求:熟悉《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参选单位应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需密封):
1、报价函(密封)
2、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银行开户信息复印件。
3、人员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他人代办,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施工方案:本项目安全处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方案、环保处理方案等),近3年内有工程类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公司印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统一密封提交,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遴选评审方式
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单位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评审办法:本项目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 综合评分法:结合供应商资格、资质、信用、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工作方案、服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
□ 最低报价法: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及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取有效报价最低值的为中选单位。
□ 其他: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补充说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遴选公告作废,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至2026年4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省黔****农业农村局农业大厦1204。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138****1945。
报名方式:可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违规分包,一经发现,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参选单位需自行承担参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4)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5)遴****人民政府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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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