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中心屠宰场整体改造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3561
传 真:0591-****018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屠宰场整体改造项目 | **省**市**县**镇小获村岸头岗 | ****中心屠宰 场 | **明达****公司 | 拟在**省**市**县**镇小获村****中心屠宰场整体改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7317m2,新增年屠宰牛9000头、肉羊36000头,生猪54000头。改造完成后规模为年屠宰牛9000头、肉羊36000头,生猪90000头。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2.厂区恶臭气体采取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抑尘措施;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8m高排气筒排放。 3.加强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控制管理,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米;在项目环境防护区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你司应将环境防护距离****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并配合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用地控制工作。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病死牲畜、无害化残渣(含油脂)、肠胃内容物、不合格产品、修割边角料等进入无害化处理车间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检疫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