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加工铝合金20万套、塑胶件30万套、钣金件10万套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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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加工铝合金20万套、塑胶件30万套、钣金件10万套项目 | ****开发区(租赁****公司车间2第3层) | **** | **朴诚****公司 | 项目选址在****开发区(租赁****公司车间2第3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铝合金20万套、塑胶件30万套、钣金件1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水帘喷漆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法利用的残渣(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设置密闭喷漆房。生产线1#烘干、加烤废气与经水帘柜净化后的喷漆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线2#、生产线3#烘干、加烤废气与经各自配套水帘柜净化后的喷漆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艺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漆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公司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环保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向环保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
****环境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