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00吨泡沫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泡沫箱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区******公司院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年产 2000 吨泡沫箱生产项目位于**省****工业园区******公司院内,为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 214.4 万元实施泡沫箱改扩建项目,新增3 台EPS-ZC-2000 型设备、9 套生产模具,将产能提升至年产 2000 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定期排污水用于**建材生产,不外排。 2、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制相关限值要求及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发泡、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包装材料,废****回收部门、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项目于2025年10月24****信息化局以泗工技【2025】13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