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受理**市****公司****公司申请被申请人****(以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该案****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定为重大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中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美爱,公****公司(持股70%)、**市盛****公司(持股3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住宅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酒店、物业、商业管理等。****公司****管理局登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三、选任方式
根据《**中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名截止后,若申报机构大于五家的,**法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组织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进行现场公开竞争,****委员会对报名参加的机构采取现场陈述(PPT讲解,重点介绍机构基本情况、执业经验和业绩、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管理人报酬及折扣方案等内容)和口头答辩的方式予以审查评定,遴选出排名前五的申报机构;届时再从五家机构中随机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中签1)及一家机构为备选管理人(中签2)。若申报机构少于或等于五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电脑随机摇号,产生一家机构为案件的破产管理人及一家备选管理人。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7:30止。
2. 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于报名截止日前将《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提交本院108办公室,并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联系方式:
立案庭司技室:李姣姣 0737-****323
附件:
1. 申报材料清单
2. 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 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