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16
**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4月1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4月20日
本**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总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工期(日历天) |
| 1 | **** | 91.64 | 0.982% | 合格 | 423 |
| 2 | **百昂****公司 | 87.54 | 0.986%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423 |
| 3 | ******公司 | 79.44 | 0.985%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423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宋利东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9666) |
| 2 | **百昂****公司 | 齐磊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3614) |
| 3 | ******公司 | 高志红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7459)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2 | **百昂****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 3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二环西路18号
联 系 人:庄女士
电 话:0416-****0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李阳
电 话:185****569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