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规范》(DZT0449-2023)、《****办公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809号)及《广******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3〕1285号)等有关要求,为了更好地推动**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有效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局开展**市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的公开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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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市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二)预报区域:**市全境
(三)工作开展时间:2026年4月1日始至2026年9月30日止。
(四)汛期常规预报时段:当日20:00至次日20:00;追加预报:按预报时间至当日(或次日)20:00。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汛期预警预报分为常规预报及追加预报。
四、服务内容
(一)常规预报:与气象、水文部门对接,依据雨情实况及预测,每日17时前作出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预报对外发布,并通过甲方授权开通的短信平台向全区群测群防体系人员发送预警手机短信。蓝色预警时,******局****政府相关管理人员;黄色预警及黄色以上预警时,发送对象为所有纳入预警预报信息接收的人员。
(二)追加预报:与气象、水文部门对接,实时跟踪雨情实况及预测,当出现天气突变需要调整原预警等级时,及时作出地质灾害风险等级调整,并通过甲方授权开通的短信平台向全市所有纳入预警预报信息接收的人员发送追加预警手机短信。
五、编制费用
编制费用由报名单位提供报价函。
六、服务期限
2026年4月1日始至2026年9月30日止。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地质灾害防治、气象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局。
(三)拟投入项目团队需不少于 6 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地质、气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成员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环境评估等相关从业经验。
(四)近3年内(2023年4月—2026年4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地质灾害服务质量事故等不良信用******局。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技术能力及应急响应能力,能快速调配人员、设备开展现场工作。
八、报价文件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团队人员名单、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证明;
(四)报价表(明确总报价、分项报价,含所有服务成本);
(五)近 3 年类似地质灾害预警、防治服务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服务单位的确定
采取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该项目的承担单位。
十、公告有效期
2026年4月16日至4月24日。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4月24日,8:00-12:00,15:00-18:00。邮寄报名材料的请于2026年4月24日18:00前送达,逾期视为无效。
(二)报名及材料邮寄地点:****办公室404(**市**路1号)。
(三)联系人:矿管股负责人齐俊凯,电话:077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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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