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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6-85013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187号
成文日期: 2026-04-13
****中心大楼屋面构架维修和百叶窗更换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心大楼屋面构架维修和百叶窗更换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中心大楼屋面构架维修和百叶窗更换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事务函〔2026〕8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中心大楼屋面构架维修和百叶窗更换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大楼屋面构架维修和百叶窗更换项目
二、拟建地点:崇****中心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主要实施屋面构架维修及百叶窗更换工程。具体包括:百叶窗安装356.4㎡、拆除220樘;铝塑板安装600㎡、拆除4100㎡,防水胶施工4000㎡,乳胶漆施工3500㎡。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投资匡算93.38万元,资金来源从2026年政府性基金两区预算中安排。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6年4月-2026年1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如需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变更情况对项目批复予以调整。
十、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