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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城乡融合发展****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之**智造城横一路一期、横二路一期、纵三路一期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城乡融合发展****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之**智造城横一路一期、横二路一期、纵三路一期工程
二、项目位置:**县**镇**智造城
三、用地单位:****委员会
四、拟用地面积:52225.14平方米
五、审批单位:****
六、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6日
七、公示方式:****政府网站(http://www.****.cn/)
八、意见及反馈方式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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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